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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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宣汉县辽源砖厂脱硫、防尘项目 | 宣汉县下八镇平源村(宣汉县辽源砖厂内) | 宣汉县辽源砖厂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下八镇平源村(宣汉县辽源砖厂内),依托原砖厂用地,不新增用地,不扩大规模,不改变产品方案,不占用林地及基本农田。总投资50万元,新建脱硫除尘设施,主要对原砖厂焙烧窑尾气、破碎车间粉尘进行治理。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影响,避免施工造成环境纠纷。 2.运营期应加强粉尘、窑炉烟气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原料粉碎设备应密闭设置,安装布袋除尘器,并辅以少量洒水降尘;原料堆场应设置顶棚和围挡,围挡应不低于原料堆高,结束生产后应及时覆盖遮挡;焙烧窑应采用脱硫除尘塔(钠钙纳碱法工艺)进行脱硫除尘,并配备15m排气筒。 3.运营期应加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烟气处理废水应做到循环利用不外排。 4.脱硫塔、布袋除尘器风机应采用基座减振、车间隔声、装消声器等措施安装,降低噪声源强;运营期应加强风机的维护保养。 5.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应回用于生产;脱硫塔沉淀池清理出的淤泥(废石膏)回收利用,作为制砖原料。 |
2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明月供水工程 | 宣汉县明月乡场镇 | 宣汉县星源水利建设管理站 |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明月乡场镇,永久占地 6.0亩,临时占地38.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日供水规模为3700m3/d的净水厂、取水工程、输水管道、配水管网等设施,供水范围为宣汉县明月、红岭、君塘场镇及管道沿线村社、明月乡大鱼池村用水。工程总投资263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0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集装密闭方式运输,合理布局料场及堆土场,采取防护措施,并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期生产废水排放至排泥池,再进入浓缩池,浓缩池上清液通过200mDN600预制砼管排向厂区下游约150m处小支沟内(水体功能为农灌及排洪);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弃渣用于绿化及低洼处填方;运营期脱水污泥定期运至宣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布局临时施工场及堆土场、并采用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的“三防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在雨天开挖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沿线进行植被恢复。 |
3 | 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提水工程 | 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村 | 宣汉县星源水利建设管理站 |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黄石乡九龙村前河左岸江口水电站库区,永久占地1.1亩,临时占地18.0亩。本项目为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配套生产供水工程,设计取水量为2513.7m3/d。仅为提水工程,不涉及水质净化过程,项目总投资90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六不准”和“六必须”进行施工。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集装密闭方式运输,合理布局料场及堆土场,采取防护措施,并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就近排入附近山林灌溉;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做周边耕地施肥。 3.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尽量回用,多余弃土作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道路广场及绿化区造景填筑方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运营期设备安装时应注意减振、消音,机房应采用隔声门、隔声窗,进行降噪处理 |
4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天生供水工程 | 宣汉县天生镇曹家沟 | 宣汉县星源水利建设管理站 |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天生镇曹家沟水库取水塔西北侧约1.5km的斜坡地,永久占地5.46亩;临时用地22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日供水规模为2900m3/d的净水厂以及配套的输水管线等设施,供水范围为天生场镇所在地、大路村8、9、12、13组、天生村1、3、4、6、7、8、14组及管道沿线附近的村庄。工程总投资387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0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点分布,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控制施工活动范围。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封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作除泥除尘处理,采用集装密闭方式运输,合理布局料场及堆土场,采取防护措施,并适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排放至排泥池,再进入浓缩池,浓缩池上清液排入周边农灌渠(水体功能为农灌及排洪)。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4.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布局临时施工场及堆土场、并采用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的“三防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在雨天开挖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沿线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