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交易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
(一)部门概况
宣汉县房产管理局成立于1991年3月,属公益一类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预算编制人数33名,实际在岗人员33人,退休人员28人(本预算不含工资发放支出),遗属1人。
(二)2018年的重点工作
1.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3.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4.加强公房和公租房的管理
5.加强白蚁防治管理
6.加强房屋鉴定工作的管理
7.加强物业工作的管理
8.加强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部门预算由宣汉县房产管理局本级预算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0.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 470.6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工资支出减少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70.68万元,均属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7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8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和日常运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98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28.1万元,津贴补贴9.74万元,绩效工资87.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44.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住房公积金2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9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总数为130万元,用于完成我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而安排的支出,其中:安排住保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公租房的分配以及公租房小区管理聘用零时工等费用支出;安排直管公房管理费15万元,用于我局代管的11588平方米政府公房的维修管理和诉讼等支出;安排白蚁防治费用60万元,用于全县白蚁防治宣传、蚁害监测和委托白蚁防治公司开展白蚁消杀施工及药物费用(川建发〔2017〕745号);安排房屋安全鉴定费用5万元,用于全县房屋安全鉴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租用车辆、灾后应急鉴定等费用支出;安排维修费用20万元,用于巴人大道、当门坝、城西、石湾和谢生坝惠民小区的维修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两项费用预算支出同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台,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2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工资支出减少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安排政府采购36000元,主要是办公设施设备,拟采用商场直购的分散采购方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2019年占有使用国有办公用房1427平方米,其他固定资产金额为44.9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19年设置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2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