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
来源:峰城镇
发布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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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政局决算会议精神,我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要求,基本做到了整套预算表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使2019年我镇政府部门预算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县政府各项发展方略,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致力稳中求进,提升综合经济实力,二是致力规划先行,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三是致力项目争取,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四是致力脱贫攻坚,如期实现退出验收,五是致力民生事业,筑牢社会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峰城镇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03万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03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81.08万元,增加13.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02.03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81.08万元,增加13.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2.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及村社干部工资标准调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31万元、农林水支出27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峰城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2.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1.0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及村社干部工资标准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72万元,占4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万元,占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9万元,占2.89%;城乡社区支出32.31万元,占4.6%;农林水支出272.04万元,占38.75%;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32.3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医疗保险补助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272.0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办公费、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补助、医疗保险补助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峰城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日常停车、修理、保险、加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3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6万元、印刷费4.1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产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机关用于城乡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峰城镇年初预算编制说明.doc 峰城镇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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