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文化市场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查处涉及文化市场中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演出、电影放映、美术品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4、落实有关新闻出版、版权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与执法业务相关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
5、查处涉及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查处涉及著作权侵权案件。
6、对依法设立的广播影视制作、播出、传输、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侵害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日常监管。
7、对其他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影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对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反映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和日常市场监管。
8、查处涉及广播电视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传输覆盖网)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电影发行、放映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9、查处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及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违反广播影视行政法规、规章行为的执法职责。
10、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倒卖、走私、破坏文物案件进行侦破、调查、处理。
11、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制度,指导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艺术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对网吧到了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游戏进行监管。
12、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出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传统文化市场领域监管;
2.新兴旅游市场领域监管;
3.扫黄打非落实到位;
4.脱贫攻坚全程参与;
5.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
6.安全环保和信访维稳;
7.依法治县及法治宣传;
8.基层党建和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2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参公人员11人,工勤编编制1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163.110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6.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工资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63.1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1103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63.1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103万元,占比76.09%,项目支出39万元,占比23.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11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110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1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0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110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6.15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3572万元,占比8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322万元,占比9.22%、住房保障支出9.0193万元,占比5.53%,医疗卫生支出6.7016万元,占比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132.35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人员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等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03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01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019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1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9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8116万元、津贴补贴33.1152万元、奖金3.234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30.7531万元。
公用经费18.1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71元、水费3000元、电费4000元、邮电费3146元、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5822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工会经费3881元,其他交通费用8208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16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8.1961万元,其中:办公费16871元、水费3000元、电费4000元、邮电费3146元、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5822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工会经费3881元,其他交通费用8208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161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采购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文化市场专项经费1项,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监管、检查等。
2019年文化执法大队部门预算批复表ole_excel.xls
2019年文化执法大队预算绩效目标(整体、项目)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