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宏观调空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来宣汉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引进全县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外事部门负责全县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9、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全县下达的安置计划内,组织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10、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惩戒、申诉控告、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11、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县区有序流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建好人才库、结好民心网、办好百姓事”的工作思路,突出“突破就业、巩固保险、引进人才、强化维权、夯实基层、加强管理”六大工作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部门概况
1、宣汉县人社系统下辖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社保局、医保局、机保局、就业局、居保局、监察大队、就业培训中心,共8个行政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机关在职工作人员124人,行政人员28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在职工作人员93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489,462.95元,预算调整数377,797,607.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28,420.39元,基金预算346,569,187.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4,000.00元,教育支出20,000.00元,社会保障25,182,366.75元,医疗卫生749,071.64元,农林水支出1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12,982.00元;城乡社区支出346,569,187.00元。较2016年增加54534472.80元,增加16.87%。。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2018年财政决算收入377,797,607.39元,支出377,797,607.3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4,000.00元,教育支出20,000.00元,社会保障25,182,366.75元,医疗卫生749,071.64元,农林水支出1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12,982.00元;城乡社区支出346,569,187.00元。较2016年增加54534472.80元,增加16.87%。。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563,865.39元,占总支出的5.18%。其中人员经费15,313,305.09元,占基本支出的78.27%;日常公用经费4,250,560.30元,占基本支出的21.73%;项目支出358,233,742.00元,占总支出的94.82%。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增加,较2017年增加57.4万元,增加47.16%。。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76,543.00元,其中公务接138,543.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000.00元,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规范报账制度,较2016年三公经费减少346,142.00元,减少66.22%。
4、会议费支出。全年会议费支出193,487.00元,较2016年减少89,291.00元,减少31.58%。
5、培训费:全年培训费支出325,645.50元,2017年全县就业和技术培训项目增多,较2016年增加200,795.50元。
6、机关运行经费:全年机关运行经费3,920,267.30元,较2016年增加219,689.67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结余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由于2017年工资调标以及项目经费及基金预算无法确定,2017年年初预算有一定差异,来年一定加强,进一步完善年初预算数据。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7年末部门资产总额5,766,69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5,105,747.03元,2017年我单位车辆划拨给宣汉县机关事务局,较2017年固定资产减少564,117.47元,减少9.95%;流动资产464,629.04元,较2016年减少3,324,138.40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单位组织财会人员积极开展2017年度决算编报工作,坚持及时高效、准确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到了数据准确、合理依规,确保了2017年度决算编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单位仍需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财务工作,为扎实做好2017年度决算编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响应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控制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三公行政经费支出。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对经济业务的管控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财务部门作为经济业务的最后一道审核、入账,应严格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并按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对违法、违规经济业务应坚决抵制,严把财务入账关。
(三)进一步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进一步提高财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遵守《会计法》,全面执行《财务会计准则》,按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规范处理,如实反映各项财务状况,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全面的财务数据。
二是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养,高素质的财会人员是各项财会工作有效实施的保证。财会人员要加强会计核算方面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在工作中大力提倡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操守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