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意见等,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督促和检查全县的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政策性涉外事项;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统筹办理对外联系交往;审核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协助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完成上级下达的重要外事任务和涉外活动事项;负责全县侨情调查、登记工作,了解和掌握外事任务工作动态、情况和问题,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和对外邀请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接待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促进对外经济交流,积极开展从国外引进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的牵线搭桥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资料和信息;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交往,加强与华侨侨商会的沟通联系,扩大我县对外交流范围;加大我县良好自然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我县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的推介活动,提升宣汉崭新形象。
2.进一步搞好海外联络联谊。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以增进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培育新生代侨源,打造宣汉侨务文化品牌。
3.进一步维护归侨侨眷切身利益。牢固树立爱侨、护侨、为侨的服务意识,始终把实现、维护、发展好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切身利益作为外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进一步开展侨情普查和信息调研。建立健全归侨侨眷数据库,更新、完备海外华人信息档案资料,发扬外侨工作潜能,涵养外侨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外侨办是设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一个行政机构,既是中共宣汉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是宣汉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正科),副主任1名(副科)。2016年以前,宣汉县外侨办和宣汉县侨联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从2015年开始,县外侨办和县侨联的经费从县政府办公室分离出来,实行单独预算。2016年1月,县外侨办和县侨联分开办工,经费也各自独立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外侨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38.53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53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38.5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38.53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38.53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5355万元 。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38.535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7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13.535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社会保障缴费等。
人员经费11.78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公用经费1.7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5万元,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涉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安排19万元用于外事侨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外事侨务工作及联谊活动、侨眷接待、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日常公务的接待支出;安排1万元办公费,用于涉外涉侨事务及阵地建设支出;安排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聘请涉外涉侨法律顾问及外事侨务救助、慰问以及基层涉外涉侨服务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2019年县外侨办“三公”经费预算总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1.7483万元,其中:办公费0.5598万元、培训费0.0724万元、工会经费0.04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6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预算绩效项目2项,主要包括:外事侨务和涉侨事务开支。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