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汉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简称宣汉县侨联),是县委领导的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县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开展经济联络工作,促进海外侨胞在县内投资、兴办实业、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在文化、科技、教育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对县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为制定侨务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提案,参与有关法律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县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参与政治协商,做好推荐县人大、县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回乡探亲、观光、讲学等的接待工作,做好归侨、侨眷扶贫解困及子女入学、就业的服务工作;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宣汉县情的侨联工作和侨联组织体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助力县域发展。围绕建成“全国新能源新材料基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两大定位”,合力推动“三大战略”,重点服务“三件大事”(脱贫摘帽、景区全面运营、锂钾产业开发),全面聚力“五大攻坚”,团结动员全县归侨侨眷献智出力,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作出新贡献。二是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活动载体。坚持“突出县内、强化基层”,加强与县内侨界群众的日常联系,开展好中秋节侨界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谊、交流、考察、座谈等活动,做好关心慰问工作;坚持“以内促外、内外联动”,通过归侨侨眷向海外的亲人传递党和政府对海外侨胞的关心问候,进一步增强侨联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三是强化宣传引领,凝聚侨心侨力。加强网上侨联工作,及时传达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绩,听取大家对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意见;利用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密集回乡探亲的时机,认真做好宣传联络、接待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加他们对家乡的认识了解,更多关心支持家乡发展。四是涵养侨界资源,做大爱心工程。拓宽海外联系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侨团侨社交流联谊,大力争取上级领导、公益基金组织支持,力争得到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更多关注和资助,扎实开展好侨务扶贫工作,持续组织实施好“侨爱心助学圆梦计划”“侨爱暖心包”等公益项目。五是深化侨联改革,建好侨胞之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侨联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承接机构改革划归侨联的海外联谊职责,全面落实中国侨联十代会精神和《基层侨联组织建设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和侨联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对外联系、加强海外联谊,提升为侨服务能力和水平,把侨联组织建成归侨侨眷的温馨之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侨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编制2名,在职人员2人,无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侨联2019年收支总预算51.55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55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51.5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5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51.55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554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54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侨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其他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5万元,用于保障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23.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公用经费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0 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支出,其中:一,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宣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地区之间交流学习,和其他需要接待的公务接待。二,办公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活动阵地建设;贫困侨胞侨眷慰问,维持正常办公的水、电、气、电话等费用;开展侨联工作差旅费用,用于召开全委会、重点侨眷、留学生代表座谈会,侨法培训等事务;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出,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新增、维修办公设备;开展侨联事务,用于日常为侨服务和维权工作。三,业务费13万元。主要用于海外侨胞的接待,侨情普查,基层侨联组织建设,聘请海外顾问,海外侨联,开展联谊活动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2019年县侨联“三公”经费预算总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4931元,其中:培训费1396元、工会经费931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604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预算绩效项目1项,主要用于侨联事务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