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来源:中共宣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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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指示,拟定全县对台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要求,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和全县对台工作,对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指示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按照中央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妥善处理涉台重要问题和重大事件。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协调指导我县与台湾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宣汉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做好台湾同胞接待和因私赴台人员的行前返后教育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开展对台经贸工作,积极做好台资的牵线搭桥工作,督促贯彻落实有关涉台的法律法规,保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

6、按照上级台办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宣汉县在台湾上层重点人士和重要对台工作对象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我县的台籍同胞、定居台胞和台属的团结教育工作、扶持指导台胞台属致富奔小康工作,指导宣汉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的工作。

7、会同宣传部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对台宣传工作,负责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台湾问题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8、指导宣汉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其他人民团体开展对台工作的重大活动及重要事项。

9、负责中共宣汉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计划

1.做好涉台知识培训。2019年上半年对全县对台干部开展一次涉台知识教育培训,拟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

2.做好涉台法规宣传。2019年9月利用党校教育平台对全县对台干部开展中央对台政策法规宣传。

3.做好对台招商引资。按照市委台办统一安排,组建小分队赴台商聚集地重点开展精准招商引资。

4.做好对台交流交往。积极向台湾有关媒体报送我县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并邀请台湾媒体、记者来宣拍摄、介绍宣汉悠久的民间艺术和欣欣向荣的经济文化发展情况,提升宣汉在岛内的影响力。

5.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及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基层、一线情况,从中发现问题、分析根源、找准对策,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6.提升融合发展能力。坚持中央两岸融合发展对台方针政策,拟于2018年8月举办港澳台同胞回乡祭祖暨夏令营活动,增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7.提升合作共事能力。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大战略部署及主攻方向、重点项目,依托宣汉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政策优势,积极开展两岸交流交往,拟于2018年8月举办港澳台同胞“走进巴山大峡谷、体验巴人古文明”文化创意活动,为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做出积极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台办属行政正科级单位,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4人。

四、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收支总预算63.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02万元,相比去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单位职工退休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形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6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63.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0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0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台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7万元,用于保障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25.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公用经费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0 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退休

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3.75万元,2019年县台办项目支出预算33.75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县委台办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对台联络、对台宣传、对台招商引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对台交流交往以及接待台胞台商等工作。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2019年县委台办“三公”经费预算总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经费。另外我办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5045元,其中:办公费830元、培训费1567元、工会经费1045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603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预算绩效项目1项,主要用于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宣汉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台办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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