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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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探索新时期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划建设,搞好民警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4、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5、加强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确保“两所”安全。

6、负责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人和外宾来宣视察以及本县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7、管理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

8、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监督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

9、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锁定党建任务,锻造忠诚队伍。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巩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建警、作风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形象塑警,大力实施示范工程”“铠甲工程”“砺刃工程”“春风工程进一步深化县局四位四创党建工作法,努力锻造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宣汉公安队伍。

2、锁定稳定任务,护航经济发展。聚焦宣汉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任务,主动应对、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重点抓好打击违法犯罪、重点人员管控、反恐防暴、监管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以平安宣汉建设助力宣汉经济社会发展。

3、锁定改革任务,推动转型升级。抓住公安改革的有力时机,继续深化交巡合一”“监所职能监管系统以专打专”“户政24小时自助服务等改革成效,从根本上提高打击犯罪、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内设36个机构,包括18个基层派出所。编制487 名,在职人员总数411人(行政在职人数398人、事业人员13人)。全局共有车辆89台。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公安局收支总预算843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7543.73万元 。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843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7543.73万元,非税收入8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8439.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61.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6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39.7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收入7543.73万元,非税收入896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61.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68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业务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91.7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5244.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公用经费 172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3.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遗属、

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 二)项目支出1448万元,用于保障公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完成公安专项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反恐防暴维稳、侦查破案、治安查缉、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总数 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车子的使用效率;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接待标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723.58万元,其中:办公费40.88万元、印刷费7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126万元、邮电费105万元、取暖费11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80万元、租赁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0.49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30万元、劳务费510.95万元、工会经费1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算政府采购190万元,计划购买更换无法正常运行的办公电脑、打印设备、照相机及修缮工程材料。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执法执勤车辆90辆,其: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预算绩效项目5项,主要包括:禁毒管理、辅警费用、重大活动安保、追逃、打拐等执法办案;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及其他公安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公安(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特别业务(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公安局预算绩效目标(整体、项目)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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