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日期: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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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按照县委要求和自身职责,搞好上下级、党内外、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县委部分文稿的草拟、修改和校核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委文件的印制、分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县委的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向县委和县委领导的来信来访,办理和协调处理信访案件;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办公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县委机关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以及基建计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县委领导的安全保卫,负责县委机关大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县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完成对乡镇和县级部门2018年度目标绩效现场考核并完善考核结果。

2.结合市对县下达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文件内容,及早出台我县对乡镇和部门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文件等工作。

3.组织10个县重点工作督查组,牵头抓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以及其他重点工作的督查。

4.紧紧围绕2019年全县的“三件大事”,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参与撰写3篇以上调研报告送县委主要领导参阅。

5.完成县委主要领导的各类讲话、汇报、报告、交流发言等文稿撰写任务;

6.按照县上要求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深入渡口甜竹村、三墩梨树村、龙泉黄莲村三个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

7. 县委、县委办文件的起草,对党群部门(单位)以县委或县委县政府,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代拟稿进行审核把关,上级来文办理,以及对全县公文处理业务指导等工作,确保文件管理无差错,文件质量无错误。

8.统筹和承办会议,包括常委会、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全县性大会等各类会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共有行政编制数40人,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在编行政人员24人,在编工勤人员8人,在编事业人员3人,供养遗属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5449970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154499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499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1544997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10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14、卫生健康支出242234、住房保障支出2884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4997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49970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410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14、卫生健康支出242234、住房保障支出28846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财政全额拨款。

(三)一般公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员经费3416069元,项目经费11415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4970元,是用于保障县委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341606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14、卫生健康支出242234、住房保障支出2884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支出。

公用经费59284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26052元。主要用于机关遗

属、退休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0万元。较2018年下降42.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保证车

辆正常的开展公务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92849元,其中:办公费506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100000 元、邮电费70000元、培训费18823元、工会经费125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28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077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预算政府采购1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设置预算绩效项目3项,主要包括:县委综合管理专项业务、县委督导组工作、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委办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县委办预算绩效目标(整体、项目)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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