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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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44日—201941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944-20194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普光分公司大湾4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

宣环审[2019]20

宣环审【2019】20号普光分公司大湾4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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