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普光分公司大湾4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 | 宣环审[2019]20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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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普光分公司大湾4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 | 宣环审[2019]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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