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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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327日—201943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9327-20194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1

宣汉县顺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塑料瓶回收再利用项目

宣环审[2019]15

2

宣汉县厂溪青岗石料加工厂项目

宣环审[2019]16

3

宣汉县宏峻建材厂脱硫、防尘项目

宣环审[2019]17

4

宣汉县双河镇王端砂石厂项目

宣环审[2019]18

宣环审【2019】15号宣汉县顺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塑料瓶回收再利用项目.doc 宣环审【2019】16号宣汉县厂溪青岗石料加工厂项目批复.doc 宣环审【2019】17号宣汉县宏峻建材厂脱硫、防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wps 宣环审【2019】18号宣汉县双河镇王端砂石厂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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