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3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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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宣汉县顺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塑料瓶回收再利用项目 | 宣环审[2019]15号 |
2 | 宣汉县厂溪青岗石料加工厂项目 | 宣环审[2019]16号 |
3 | 宣汉县宏峻建材厂脱硫、防尘项目 | 宣环审[2019]17号 |
4 | 宣汉县双河镇王端砂石厂项目 | 宣环审[2019]18号 |
宣环审【2019】15号宣汉县顺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塑料瓶回收再利用项目.doc
宣环审【2019】16号宣汉县厂溪青岗石料加工厂项目批复.doc
宣环审【2019】17号宣汉县宏峻建材厂脱硫、防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wps
宣环审【2019】18号宣汉县双河镇王端砂石厂项目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