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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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要求,紧扣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日常监督、专项行动、执法办案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是加强宣传的有效途径,也是为解疑答惑的咨询窗口,更是社会各界监督的阳光平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各股室队所的工作任务和公开流程,明确责任,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

经讨论研究,我局成立了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信息公开工作;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促本部门应当公开信息的填报、初审等工作。下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按程序对信息进行依法公开。

(二)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出台《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界定食品药品行业的专有名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的程序等;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上报信息数量和时间节点;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激励制度。

(三)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

突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案件情况、工作动态、监督执法、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等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1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35条、财政信息5条、行政执法46条、其他类信息15条;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答复5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达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也存在着少量信息公开滞后、部分信息分类不清的情况,距离及时、高效、便民的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高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我局将做好以下几点: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规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确定分工,明确责任,务必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二要进一步提升时限意识。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执法情况、办案办结、抽检信息等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三要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公开内容填报要更加认真、仔细、准确,严格把关信息质量,保证信息的高效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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