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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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时间,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局按照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县局一把手任组长,承办单位抓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机构,专门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开展与组织协调工作。

(二)围绕主业,强化公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特别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执法、纳税人信用评价等事项公开工作,做到让那纳税人满意。

(三)拓宽方式,确保落实。建立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利用传统电视、报刊等媒体,同时也强化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准确。

(四)强化监督,问责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对应公开未公开事项进行追责。二是利用政风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条。二是在政府统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宣汉县党政网公开发布信息28条,在宣汉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2条。三是国地税合并前利用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发布涉税动态新闻。全年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26条。四是以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及时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提示纳税人享有权益,履行相关义务。五是在新闻媒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在国家级报刊、省级报刊和市级报刊用稿各2篇、6篇和17篇,在各大主流网站刊登新闻信息101篇,公开税务工作内容和最新工作进展。六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用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税收政策和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以更好地方便纳税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县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明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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