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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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概况

清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镇收入合计121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0.55万元,占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占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我镇支出合计12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2万元,占70.81%;项目支出353.35万元,占2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3.8万元,减少27.4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38.4万元,下降27.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09万元,占47.85%;公共安全支出9.2万元,占0.7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万元,占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9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24.7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30.53万元,占2.61%;城乡社区支出56.12万元,占4.79%;农林水支出387.52万元,占33.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7.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59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款)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1.76万元,完成预算100%;死亡抚恤支出项:支出决算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8.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5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5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8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精准扶贫到村到农户和土坯房测设丈量,故没有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4万元,比2016年减少74.24万元,减少39.26%。

(二)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8.0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科目以外其他用于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发展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基本工资:指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津贴补贴:指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4.奖金:指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25.绩效工资: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28.生活补助: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等。

29.奖励金:指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30.住房公积金: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等。

32.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3.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4.水费:指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5.电费:指单位的电费支出。

36.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7.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8.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39.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0.培训费:指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42.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3.其他交通费:指单位除公务通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宣汉县清溪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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