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5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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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宣汉康宁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 宣环审[2019]13号 |
2 | 普光分公司杨柳1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 | 宣环审[2019]14号 |
宣环审【2019】13号宣汉康宁精神病医院项目.doc
宣环审【2019】14号普光分公司杨柳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