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经局党组2019年2月25日办公会研究,决定:
刘 旭同志任樊哙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杨艾萱同志任清溪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特此通知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