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两超市货架上摆放过期食品,执法部门启动立案调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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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春雷行动2019”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快速查处了两家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案件。其中,一超市货架上摆放的红枣过期将近1个月。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食品现均已下架,两家超市的违法行为已被立案调查。

220日,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城区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超市货架上的一条(4瓶)德亚黄桃西番莲低脂风味酸乳生产日期为201849日(保质期至201923日),涉嫌过期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扣押,并对该超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次日,该局执法人员又在另一超市货柜上发现有16袋红枣生产日期为201861日(保质期为8个月),涉嫌过期食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将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扣押,立案调查处理,并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加强进货查验和随时清查食品保质期,一旦发现过期食品必须及时下架、停止销售。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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