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9年1月一般程序案件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食药监药罚〔2019〕3号 | 无证经营药品案 | 宣汉为民诊所 | 宣汉为民诊所在营业期间仅提供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也不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诊所无证经营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的规定。 | 1.没收涉案药品; 2、处罚款3367元; 3、没收违法所得8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自动履行 | 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