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稽查大队2月食品案)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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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9年2月一般程序案件(食品)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宣食药监食罚〔2019〕3号

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案

宣汉县村姑小吃廖长珍

2016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廖长珍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东门旱桥的“宣汉县村姑小吃”制作的油条现场抽样500g。油条样品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警告;

2、罚款2000.00元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

完全履行

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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