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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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槽砖厂废气脱硫及除尘治理工程

宣汉县东乡镇黄金槽村二社

宣汉县金槽砖厂

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黄金槽村二社宣汉县金槽砖厂内,总投资150万元,主要对厂区隧道窑尾气进行废气治理。建设内容有,新建1套双碱法脱硫除尘系,新建吸收塔、喷淋系统、液碱储罐、石灰乳储罐、循环池、事故浆液罐、再生池、沉淀槽、废水储存罐、水泵风机及配套设施,项目完成后,二氧化硫排放量5.3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9吨/年。

1、加强脱硫除尘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原料堆场应设置顶棚和围挡,围挡应不低于原料堆高,结束生产后应及时覆盖遮挡,从源头减少粉尘产生。

3、加强废水沉淀池的管理和维护,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4.脱硫塔、布袋除尘器风机应采用基座减振、车间隔声、装消声器等措施安装,降低噪声源强;运营期应加强风机的维护保养。

5.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应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清理出的淤泥(废石膏)回收利用,作为制砖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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