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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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双河镇亚兰石材加工厂项目

宣汉县双河镇方斗村8组

宣汉县双河镇亚兰石材加工厂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宣汉县双河镇方斗村8组利用废弃砖厂建设石材切割加工厂项目,年加工石材2000m3,占地面积约1800m2,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石材切割生产加工生产线一条,生产厂房约200m2,安装石材切割机4台,行吊2台,并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废水处理设施等。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落实大气防治措施,厂房四周设置围挡,石材切割区采用钢架结构,进行半密闭式生产,切割机设置喷淋装置,采取喷淋降尘;厂区场地采用碎石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材料堆场加盖篷布、覆盖防尘网;厂区出口洗车平台依托白岩市石材加工厂。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切割区设置0.2m围堰,生产废水经3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依托白岩市石材加工厂)收集后用作周围农肥,不外排。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震、消声、吸声、隔音处理等措施降噪;运行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维护。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的废石料、沉淀池泥沙直接交由白岩市石材加工厂,不乱倒;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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