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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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衡。

6.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空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

7.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来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引进全县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外事部门负责全县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9.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全县下达的安置计划内,组织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10.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惩戒、申诉控告、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11.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县区有序流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宣汉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思路,突出“突破就业、巩固保险、引进人才、强化维权、夯实基层、加强管理”六大工作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部门概况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人社局机关本年收入合计121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11万元,占100%。

2017年人社局机关本年支出合计121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36万元,占53.52%;项目支出565.75万元,占46.4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84.61万元,下降51.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1万元,占34.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18万元,占60.4%;医疗卫生支出27.63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37.79万元,占3.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3.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0万元,占10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18年9月5日    

人社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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