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依托福利院挂牌成立。福利院主要工作职责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从事孤儿、弃儿弃婴收养、教育、管理、收养管理、城镇“三无人员”及开展代养老人等工作。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接受政策咨询,为孤残儿童在长提供服务与支持。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做好孤儿及婴幼儿收养安置保障工作,有一个接收一个,做到应收尽收,2017年共接收18名孤儿和弃婴,并联系附近学校就近上学,全年院内养育各类孤残儿童76名。
2、认真开展医疗工作。一年来,先后为吴莎莎、党政斌等8名孤儿到县人民医院和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3、抓好孤残儿童的学习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及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聘用了一名师范大学毕业生专门为全院孤残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以及残疾孤儿进行康复训练。本年福利院有1名孤儿考入宣二中读高中,有2名初中毕业生考入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1名孤儿考入西南科技大学。
4、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安全隐患积极整改,结合全国、全省、全市对福利机构安全大检查为契机,福利院进一步完善了安全设施设备。半年来共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共4次,并组织全院职工及孤儿进行消防安全逃生大演练3次,为全院职工和孤儿开展安全用电、防火、电梯使用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讲座2次。
5、严格制度管理,后勤保障充分。一是加强物资管理,在物资采购方面注重质量和按制度规定运作。二是抓好儿童日常生活各项管理工作,与物资供应方签定采购食品安全合同,所有食品进行采购登记,每餐食品留样,在食品进货和加工上,坚持食品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保证儿童的饮食卫生安全,让孤残儿童吃上营养、放心、卫生食品。三是坚持保障水、电、热水、空调、洗涤、厨具、等各类后勤服务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使用。
6、做好各个节日的慰问及寒、暑假接送工作。春节期间,为儿童准备好丰富的新年礼物及零花钱,为庆祝“六一儿童节”开展了“手拉手,心连心”庆六一联欢活动,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及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领导及民政局全体职及职工子女与福利院孤残儿童一起欢度“六一儿童节”,并为孩子们准备了过节礼物及过节费。寒、暑假做好接送儿童回家探亲过节等相关工作。
7、完善设施设备,增强服务功能。福利院配备了各种体育器材和康复训练器材,改善了儿童们生活和玩耍的环境和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场所,切实完善了弃婴弃儿居住生活的设施设备,给院内孤残儿童营造了一个优美而温馨的生活环境,同时做好院内儿童的思想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孤残儿童在福利院这个大家庭感受到温暖,福利院就是儿童温暖的家。
二、部门概况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是直属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决算单位,其中事业编制3个,实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人,临时聘用护理工作人员10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福利院收入合计总额为106.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8万元。
2016年宣汉县社会福利院支出合计总额为106.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2017年福利院本年收入合计10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8万元,占100%。
2017年福利院本年支出合计10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福利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6.5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5万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福利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35万元,增长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福利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72万元,占96.24%;医疗卫生支出1.38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占2.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6年决算数为102.72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6年决算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2016年决算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福利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孤残儿童教育医疗卫生被服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福利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0.33%。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6人,共计支出0.3万元。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
2018.9.4
福利院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范本)8月.doc
2017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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