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来源:红岭镇
发布日期: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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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红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等四个参考文本,统一信息类目编排、信息索取码编制,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二)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队伍,落实责任,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

(三)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镇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创建微信公众号-红岭镇人民政府,适时公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各类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10余条。其中,在“中国·宣汉”门户网站以及“红岭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乡镇动态、乡镇文件、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精准扶贫、社会救助、住房改造及拆迁、环保动态等栏目信息180余条,利用政务、财务以及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惠农政策、农村财务、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等其他信息2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3人。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仅收取检索、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未收取其它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各相关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主动性和时效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过于单一、公开数量较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化管理,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力度,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事项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红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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