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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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程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政务信息的重要举措,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多样,奋发进取,狠抓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我办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从思想上高度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办法、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填报、更新等程序,强化了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举措,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按时参加培训。至我办成立以来,我办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了县政府在县委大会议室组织举办的全县政府信息工作培训班,培训课上专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操作程序等进行了系统集中的学习培训,提升了本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县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人专题督办,有效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积极应对舆情。在工作中群众反映和投诉的环境污染事件,我们办公室有专人记录,并及时通知领导,领导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妥善处理,事实上,每次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都及时的处理。得到人民的好评。全年没有发生1起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会继续做好政务信息的主动有效及时的公开,让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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