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宗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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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民宗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结合民宗部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两个共同”和宗教工作“四句话”基本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依法公开,解读政策。为了满足公众对政策解读的需求,我局及时在“民族事务”、“宗教事务”专栏中及时公布更新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67条,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其中:公开公示了四川省民族成份更改相关政策规定、2012年度民族资金项目、宗教事务条例等,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公开透明度,拓展了民族群众和宗教信众获取信息的便捷通道。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2013年,民宗局将继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倡树新风尚,集聚正能量,进一步落实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方面的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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