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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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的信息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各股室、直属各单位的共同推进下,按照“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局网站建设维护,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 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并明确1 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工作制度逐步完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在原来的发文签上增加了是否公开选项,规定规范性文件、会议类信息、领导讲话等政府信息在起草时就要确定是否公开,填写发文签上是否公开选项并注明依据,实现了公开审核与发文审签同步运转,减少了公开程序,缩短了公开时限,提高了公开效率。

(三) 公开范围逐步扩大。按照《条例》规定,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不仅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等常规性政府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也加大了公开力度。

(四)保障信息安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政府信息资源,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未发生失泄密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五)主动服务民众。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文件等,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充分发挥公共平台作用,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机构信息、部门职能、行政执法、民生工程等,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和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0余件(其中书记、县长信箱282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主要涉及优抚安置、困难救助、婚姻登记等方面,均及时答复,使咨询者不出家门就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网络、电话咨询拉近了与百姓的距离,更加便捷、有效,而及时、详尽的答复更是为提问者排忧解难,更显贴心化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现由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经费情况

  我局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无此项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多次优化网络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目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条例》、《规定》的宣传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有待增加,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充分利用好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以电子政务网公文无纸化传输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公文交换,提高网上公文收发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继续做好内外网的维护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做好对局网站的维护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审查预公开的信息资料、文件,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加强移动介质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宣汉县民政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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