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残联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机构情况
县残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大事来抓。成立了县残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信息公开措施落实情况
为推进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统一和提高全会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组织结构和网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股(所)室具体落实;三是进一步明确县残联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分工、公开范围、信息收集整理更新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行政职权、咨询服务规范等要求;四是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落实了工作经费。以上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本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条。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17条。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5条,占8.93%;三公经费类信息4条,占7.14%;其他类信息47条,占83.93%。
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三条途径:一是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二是相关股室接待群众查阅信息;三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群众提供县残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共接受依申请公开39人,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9人,当面查阅、咨询接待10人。通过电话和当面形式全部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县残联均未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检索、复制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全会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打算
2016年,全会虽然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上报到门户网站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秉承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一是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