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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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提升了财政部门服务水平。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宣汉县财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了宣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二)完善配套制度。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宣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宣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同时,印发了《宣汉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制度,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程序和责任追究,有力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具体工作。根据业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了各股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时间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具体步骤。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发布了应该公开的财政信息,让公众可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了解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财政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2016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四大类8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类文件18条,财政动态信息24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801条。

在政府预决算方面,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宣汉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2016年宣汉县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16年宣汉县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016年宣汉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2016年宣汉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以及相关说明情况;公开了《关于宣汉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宣汉县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2015年宣汉县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2015年宣汉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以及相关说明情况。在部门预决算方面。严格按照“除涉密部门及涉密内容外,所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并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要求,督促县级各部门(单位)将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2016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依法不予公开外,县级75个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在 “三公”经费预决算方面。将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随同部门预算决算一并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要求,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进行公开。

(二)回应解读情况

积极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2016年及时回复公众向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反映的热点问题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无申请财政信息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进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也无费用减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离县委、县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外地和其他县级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不断梳理、补充和完善信息公开分类栏目,加快信息更新、上传的速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最新的信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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