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东乡街道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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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2016年度,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宣汉县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1.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调整了东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向川同志任组长,由政府各内设机构及单位、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东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由党政办具体办理。

2.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3.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4.安排专管信息公开的人员及时参加县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认真梳理,将单位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3.镇党政办指定专人工作人员分别对镇上各科室信息和村的信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信息进行收集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度共制作信息4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政府文件类信息2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条。

2.公开信息分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1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集体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2016年度主要通过设在镇政府院内的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府信息42条,通过电视公开信息2条,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惠农政策、农村医保、村委会换届、沼气建设等5大类4期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一是公开范围不够深入。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主动,存在依赖思想,自主推进工作的意识不强。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部门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按要求及时整理并上网公开。针对上述问题, 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推进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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