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城镇人民政府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使峰城镇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本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特编制峰城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我镇制定了含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度我镇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镇公示栏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和宣传车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电脑及各类耗材的添置、培训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存在不足,计划2012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