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宣汉县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本局办公室,电话:52228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
2015年,我局始终坚持将开展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旭东任组长,局党委其他委员担任副组长,县局所属各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指挥中心主任杜俱祥兼任,进一步细化职责,完善程序,理顺机制,明确责任,把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所队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我局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所队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及时指导和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所队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有效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规范制度,建立机制。在县政府公开网上公布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照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我局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事关民生、民心、民意的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目前,通过各种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了包括机构设置、法律法规、警方动态和办事程序等重点要求公开相关警务信息,同时开通局长信箱、QQ群、微博等栏目,为民众走进公安、了解公安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渠道。2015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45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县公安局机构设置信息。内容包括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县局内设机构名称等。
2、县公安局领导信息。
3、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①国家颁布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②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公安部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
4、警方工作动态。全县公安机关实时工作动态信息。
5、通知公告。
6、防范知识。
7、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的依据、职责、权利、义务、办事(案)的内容、程序、结果等。
8、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事指南。
9、干部任免、立功受奖情况公示。
10、其他信息。公布了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是传媒公开。2015年,宣汉县公安局在各种媒体刊播稿件237 篇(条),设计制作各类宣传资料5种,组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2多条,发放宣传卡片、海报等宣传资料1千多份,组织发放、张贴各种通缉令、协查通报近500份。二是网上公开。运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警方动态、政策法规、警方公告、办事指南、为民服务等内容。三是电话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和各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和部门均设立了电话咨询服务,公开办事流程,主动为群众查询业务办理结果。四是窗口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基层所队窗口均独立制作了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同时充分利用警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五是墙报公开。基层所队利用宣传橱窗、板报,张贴公布辖区治安形势、重点工作、群众常办事项流程,及时告知群众治安情况、加强防范、方便办事。监所墙报张贴公布了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应该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生活卫生管理制度。派出所“四室”张贴公布了相关制度。六是“卡片”公开。派出所等基层一线民警均根据工作需求制作“警民联系卡”,卡片注明了民警姓名、联系方式、派出所的联系方式等内容。七是互动公开。通过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会、街头宣传、领导访谈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与群众联谊互动进行公开。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组织局机关、派出所开展警民恳谈会等活动,向群众全方位、多角度介绍公安警务工作,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急需办理的一些具体问题,加强了警民沟通和交流,使群众近距离了解基层民警的工作情况,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八是书面(口头)告知公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口头或书面告知的办法,使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使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深入推进了全局范围内执法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及县物价局批准的收费事项进行收费,统一由县财政局委托银行收取。2015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二)、是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把宣汉公安门户网站作为公安机关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不断完善网上的便民服务栏目,使公安网站真正成为服务民生的综合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大对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转变观念提升公开意识,并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