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商务局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和下载本报告(下载地::/glzwgk/index.jsp)。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宣汉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路107号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3035,电子邮箱:531310504@QQ.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配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汉县商务局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息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义务,也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强有力的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按照要求及时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及更新完善了《宣汉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围绕商务执法、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外经外贸、依法治理、深化改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重点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对书记信箱、县长信箱、阳光政务等问政平台进行整合,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对现行政策措施、重点事项、热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提高信息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处理各类群众诉求。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由局机关财务人员与县财政部门对接,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预决算的公开时间、预决算公开的格式做出明确要求,2015年我局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方面均已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也一一主动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更多安全信息,均通过统一的途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和各类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条,浏览量达0.12万人次。本年度行政决策过程中征求群众意见达222人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43条、“三公”经费信息6条、安全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累计收到2件,办结2件。书记信箱0件,县长信箱0件。到期办结率均为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我局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我局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我局在抓商务执法、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方面,做的工作比较多。业务科室与局办公室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该公开的信息没能及时公布出来。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有些信息是公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又只能部分公开,宣传解释的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调研交流。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的培训,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宣汉县商务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