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的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和下载本报告(下载地址:/)。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宣汉县地方志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衙墙街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3539,电子邮箱:564897130@QQ.com)
一、概述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宣汉县地方志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成立了宣汉县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建立健全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的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政府大事记、单位三公经费及预决算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办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条。其中政府大事记53条,部门预决算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项目。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由于办公室人员少,忙于本办事务性的工作比较多,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