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林业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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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宣汉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中国•宣汉”政府门户网站或林业局门户网站查看和下载本报告。若对该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与宣汉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路159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18517,电子邮箱:382237290@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部署。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对各乡镇林业站、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下达了年度目标任务,对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多次召集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利用上级宣传平台。充分利用《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业局网》、《绿色天府》杂志、《四川林业网站群》、《达州市林业局简报》、《达州林业网》、《达州日报》等上级媒体,对外展示全县林业的良好形象,使全县林业发展和建设的成果让更多的人知晓。二是打造本级宣传平台。(1)抓好《宣汉林业》的编发,从抓精、抓快、抓实入手,从严把关,切实提高《宣汉林业》的总体质量;(2)抓好县林业局门户网站的编发,及时向省、市、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乡镇反映全县林业工作动态。利用《中国.宣汉》的部门动态专栏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把宣传与信息工作结合起来,广泛收集、精心筛选、及时准确反馈林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使其成为广大群众了解林业工作的重要窗口。(3)充分利用其它宣传媒介。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信息股报送紧急信息、重大信息、高质量信息,确保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全县林业工作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县电视台报送全县林业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做法,在主要路段、重要位置安装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牌,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森林、关注生态、关注林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针对信息公开中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年终进行考核表彰,促进了工作落实。同时,我们还加强政务信息的保密审查,不宜公开坚决不公开,适宜公开尽量公开,确保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类587条。按公开平台划分:通过《国家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95条;通过《四川省林业厅网站》发布信息115条;通过《达州林业网》发布信息56条;通过《宣汉县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157条;通过《宣汉林业》发布信息75条;通过平面媒体、《四川新闻网》、《四川三农网》等其他平台发布信息89条。采用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发布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无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门户网站上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率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有关人员培训,强化监督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尽快完善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查询服务功能,建好政民沟通、服务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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