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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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情况概述、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四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宣汉县教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条例》,规范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健全组织机构,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股室积极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打造复合型公开平台,形成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局内部办公网、电子屏幕、政务(校务)公开栏、简报等现有资源,实行多平台多载体联合推进信息公开。通过设立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信箱,公开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宣汉教育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48条,共编发宣汉教育简报49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市(县)委书记信箱、市(县)长信箱、热线等网络信访件478件次,办结率达100%。涉及教育收费、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招生考试、教师招考、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校园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需提高。        

    2016年,我局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引,以兴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抓手,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细目编制工作,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教育收费、办学行为、招生考试、教师招考、职称评定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条例》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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