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0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王廷委员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建议》(第002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挖掘现有资源,增设停车位的建议
建议请贵单位联合交警部门科学评估考虑是否增设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我局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商场、居民小区等将剩余空地进行停车场改造,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方面予以配合,争取早日落地实施,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收费停车场收费太高,降低经营性停车费的建议
我局于2016年1月28日印发了《关于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宣发改价格〔2021〕10号),制定了县城区小街小巷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其标准为:每日7:00-21:00起步价3元(2小时内,含2小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1元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最高收费限额8元/车次,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经调查周边部分区县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为:达州主城区二类区域日间起步价为4元/小时,夜间1元/5小时(不足5小时按5小时计算),24小时不超过13元,一类区域更高;开江县城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机动车不收费,15分钟至2小时内收费2元/辆,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1元收费,24小时不得超过10元。综合来看,我县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较低。建议两个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