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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工作的公告 (第7号)

来源:县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工作的公告 (第7号) 

各类政务服务场所人员密集、来源复杂、流动性强,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护居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相关要求,经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停部分业务。暂不开放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暂停办理全县婚姻登记业务、公安车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窗口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二、积极推进预约办。对确需到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现场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各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官网进行网上预约,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由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县公安局窗口预约电话:5202598,县不动产登记窗口预约电话:13890423853、5213966,县税务局窗口预约电话:13982845718,县医保局窗口预约电话:5211625,县社保局窗口预约电话:5223597,县市场监管局窗口预约电话:5207431,其余部门综合窗口预约电话:5228828,5207430。三、积极推行“一网通办”。针对网上覆盖的事项,各申请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四、广泛实行邮政办。对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各申请人可采取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减少往来实体大厅。五、特殊事项快速办。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县级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快速优质安全服务。六、严格场所防疫管控。根据防控疫情情况,开放大厅(平台、窗口)后,将实行单门进出,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防疫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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