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文校工字楼简介
宏文校工字楼位于宣汉县清溪乡街道以北200米,创建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宏文校工字楼为砖木结构,一楼一底,单檐歇山式屋顶,房屋总面积1639平方米,房屋共十八间。砖上印有宏文校凸字正楷字。1923年初,王维舟回乡接任宏文校校长后,集资兴建工字形校舍,寓意学校教育面向工农。王维舟同志任校长期间,选聘思想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宋更新、冉雨生等为教师,建立新型的师资队伍,并联系社会青年雷玉书、冉南轩、冉海舫、周伯仕等十多人建立共产主义小组。为后来川东游击军的斗争,红三十三军的建立及其配合红四方面军开拓川陕苏区的战斗,奠定了群众基础,培育了骨干力量,为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具有重要的革命历史纪念意义。1982年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公布为地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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