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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司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096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8-22     点击数: 人次

王劲松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9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基层法律服务所作为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面向广大城乡群众提供法律法律服务等重要任务,建好建强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为此,针对宣汉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相对滞后,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实际情况,宣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在县域内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的新模式,从而推动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县乡镇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

目前我县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1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1人,均是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一人所有14个、2人所9个、3-9人所8个;65岁以上的有14人,50-65岁的有35人,40-50岁的有16人,30-40岁有8人,29岁以下有3人;具有大专文化以上的44人,初高中文化的37人。

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对策

1.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准入门槛,今后,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执业核准考试,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连续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完善对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和面试考核工作,严格考核贺资格审查。加大从法律专业毕业生、长期从事法律事务人员中吸收人才,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法律工作者的准入问题。同时,建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停业和注销执业证相结合的退出机制,结合年度考核等方式建立违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辞退和除名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清理整顿,将退出结果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从业人员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重视和发展后备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职能作用,适时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会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调研等活动,加强对会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立足长远,合理布局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在落实贫困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资源紧缺的乡镇法律服务所执业,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辐射广大农村地区,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有效监管。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公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执业保险制度及不良执业登记制度,推行挂牌服务和服务承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将法律服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和违纪违规案件向社会公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当前,我局特别注意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切断执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违法、违纪、违德现象发生的途径和机会。坚持行业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继续关注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为我们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820

联系人:汪小琴

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0818-5204110  1377830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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