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徐强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如何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第02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积极发挥律师事务所的主体地位。
县司法局将进一步督促律师事务所提高认识,更加重视对青年律师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青年律师培养的责任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帮扶,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传、帮、带”机制。进一步规范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严格要求,杜绝挂名、虚假实习行为,为青年律师在实习环节营造良好的业务学习环境。
二、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的帮助作用。
县司法局将充分利用法律援助这个平台,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锻炼机会,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在实践中积极学习改进,迅速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执业律师。另外,县司法局非常重视青年律师的生存问题,在青年律师的执业困难期,我局将充分利用法律援助补助政策,适当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向青年律师倾斜,为广大青年律师度过执业困难期提供有力帮助。
三、灵活运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培训平台
县局多次组织全县律师参与培训,不断提升广大青年律师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别7月13日召开的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观看《经典咏流传·登鹳雀楼》视屏、聆听《可爱的中国》爱国诗篇朗诵、邀请优秀律师代表发言等方式为青年律师提供全方位的培训,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建立并完善青年律师激励机制。
进一步关心青年律师的政治进步,为优秀青年律师交流学习、参政议政开辟更多渠道、创造更好条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解决青年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做好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的吸收青年律师骨干入党。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参加高端培训,培养一批青年律师拔尖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公共法律服务股、廖蓉、办公室电话:0818-5204110 手机:1577564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