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尊敬的赵林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子女对父母赡养力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根据您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目前我县子女对父母赡养的现状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建议也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县关于赡养法治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
一、我县对赡养纠纷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帮助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宣汉县司法局一直把赡养案件作为法治宣传的重点对象,构建机制、落实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案件具体情况,对于恶意不赡养老年人的、虐待遗弃老年人等情况的案件,宣汉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指派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为老年人维护其合法权益。2018年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1件,2019年截至6月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6件。
2.加强对赡养纠纷案件的法律援助宣传。化解赡养纠纷,注重孝道宣传。一是在南坝、胡家等大镇和人流量集中的车站、广场、社区等地宣传法律援助。二是开展“孝文化”主题系列活动。利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开展“孝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双河、南坝、清溪法庭组织群众参加关于赡养案件的现场庭审旁听活动,让群众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赡养的法律责任和义务。2018年法律援助中心宣传23场次,解答咨询2613人次,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册子2300余份。
3.开辟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县司法局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老年人提供维权绿色通道,老年人申请给付赡养费的,免于经济审查,当即受理并指派律师承办。
二、下阶段对赡养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1.发挥普法宣传队伍作用(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法干警),定期组织人员为村民上法治课。并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热爱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联系,继续开展“送法进社区”;邀请专业律师给群众进行授课,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
2.开展丰富多彩的案件旁听活动,县司法局将积极与法院沟通联系,组织群众在庭审现场旁听,身临其境的感受法律的威严,每个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感谢你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继续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宣汉县司法局 联系人:孙铭伟
电话:5777148 邮编:636150
宣汉县司法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