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省委省政府信息 >> 正文

四川省民政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98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02     点击数: 人次

冯雪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9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统筹规划,搭建养老服务社会平台。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文件提出:构建养老服务支持平台。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老龄事业信息数据库,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逐步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居家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居家服务信息平台已覆盖全省15个市(州),70个县(市、区),数量位居全国第四,线上线下O2O模式初步形成,线下加盟服务商达1万余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20余万人,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龄信息化系统、“健康四川”服务云平台等将相继投入使用。推动省级区域平台信息互联共享,实现21个市(州)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老年人基本信息统计系统,加快建立县(市、区)统一规范的“12349”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整合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是关于立法保障,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2014年,我们印发了《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了我省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规范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支持服务。今年我们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通知》,指导各地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内容,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等融合发展。正在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家庭赡养与抚养做了明确规定,并在条例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连接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无线呼叫服务、远程监控、紧急救援等,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实施,并对各地加强指导,鼓励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关于逐步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规划。五年来,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全省共投入资金100余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9.13亿元),为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2015年,省级财政出资5亿元,发起设立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完全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五年来,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年为全省200万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今年我们将继续为全省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多种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关于尽快将居家养老上门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民政厅将积极会同人社厅、卫计委研究制定医养结合医保报销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服务包括居家养老上门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四是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医疗院校设置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专业,免收中等职业学校养老服务专业学生学费,不断扩大老年病相关医学专业招生,加强人才储备,截至2017年,我省近百所大中专院校已开设养老健康服务业相关专业近350个,各级各类学校养老健康服务业相关专业在校生达24.7万余人。其中,本科在校生7.1万人,高职高专在校生5.4万人,中职在校生12.2万人。集服务、实训、示范为一体的省级养老示范实训基地加快建设,预计2019年投入使用。2017年6月召开了养老人才培训研讨会,围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养老人才培养的要求,探讨了研究养老专业人才培养的路径、机制,参会大中专院校与养老机构签署了“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行动”的倡议书。2017年,首次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到省级一类竞赛,8月成功举办第一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从2017年起,用2年的时间,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拔培养100名左右养老师资、100名左右老龄事业管理人才、4000名左右机构法人、10000名左右的中青年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招教一大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到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并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培训机构,鼓励城乡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我省达州市对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复合型人才建设,提升康养人才储备,对养老护理员在同一养老机构按照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特岗补贴。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养老照护人员进行分类分层设计,统一纳入行业岗位管理,设置相应岗位标准及薪酬、专业、技能政策。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相关专业,为老年照护行业培养后备人员,促进老年照护行业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指导督促高校及职业院校做好老年医疗护理相关专业设置规划,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

  五是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2014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养老机构发展。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规模不断壮大,全省建成民办养老机构859个、床位16.1万张,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印发了《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将民办养老机构列为承接主体,鼓励和支持其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土地政策方面,近年来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养老服务业用地保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有力的强化了养老设施用地制度建设。在分解下达用地计划时,对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任务重的地区适当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好的重点养老健康服务业投资项目用地,对符合规划计划的用地,坚持“绿色通道”,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应,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积极督促各市、县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根据提供的年度健康服务业用地需求,优先安排健康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对经民政部门认定为非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不论投资性质,均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质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鼓励采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降低盈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成本。税收政策方面,为支持养老、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相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起,我们在继续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的基础上,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本省户籍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逐步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为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院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从2017年开始,民政厅联合公安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省老龄办等六部门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7年,通过拉网式排查,已对全省2774家不合格养老院下达整治通知单,整治合格1909家,继续整治644家,予以关停222家。

  六是关于探索居家养老社会化、多元化的服务模式。2017年,省民政厅在广安市、绵阳市、攀枝花市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在成都市、攀枝花市和泸州市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激励机制,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关于“以家庭为支点,以社区为服务半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业务上实施指导和监管,使社区居家老人获得便捷、专业的照料”方面。近年来,我们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加强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嵌入式中小微养老机构建设,并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2014年起,全省对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进行补助,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524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今年,我们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和管理的意见》,并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经费纳入养老服务业发展经费下达各地,要求各地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制度,推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质增效,使社区居家老人获得便捷、专业的照料。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18年7月12日

  (联系人:兰田 联系电话:028-84423063 )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