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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会议

来源:县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3-14     点击数: 人次

3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逢友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宏、方勤、周相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冯永刚、副县长吴红卫、李均林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陈明宏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和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组织研究论证、决策拍板、推动实施的。县级机构改革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的治理体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了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19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

会议还审查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再次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县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议案,听取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东乡镇、南坝镇、胡家镇、樊哙镇等16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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