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会议
1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逢友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冯永刚、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2018年度初“建账”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和专家人选;关于袁光弟辞去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年度履职测评。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任命杨轶、李均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新任命人员还进行了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宏、方勤、周相生、牟鲜菊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长冯永刚、副县长马兵,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与议题有关的县级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樊哙镇等8个乡镇人大主席和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县政协副主席陈明宏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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