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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4-03     点击数: 人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线索:

(一)资质证照违法: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许可证过期、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冒用;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幽灵外卖”)、伪造门店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平台责任不落实:包括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审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义务;对无证、假证、资质不符商家未制止、未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原料与加工不安全:包括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熟混放、交叉污染、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三防”设施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包括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伪造健康证明等问题。

(五)经营行为违规:线上线下餐品质量、分量严重不符;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预制菜冒充现制现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818-12315、0818-5228315

(二)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站、APP、小程序),网络餐饮从业人员或外卖配送员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进行举报。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宣汉县东乡街道牌立湾69号(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邮编:636150。

(四)现场举报:前往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或属地市场监管所现场反映。

四、注意事项

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我们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量详实。请尽可能提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平台商家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截图、照片、购买凭证等)。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欢迎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助力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守护好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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