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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权证号:18738
冉茂红
张洪成
城镇住宅用地
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张洪成联建房东至西第八层
依据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22执恢419号之一作废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