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五类行为均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案件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有案不移、“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涉案财物乱处置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五)入企检查不使用、不规范使用“天府入企码”和变相检查的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行政执法领域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受理监督反映方式
(一)反映电话:0818-5588251(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来信、来访地址:宣汉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来信地址:宣汉县衙墙街1号县政府5楼518室,邮政编码:636150;电子邮件:975865336@qq.com)。
(三)扫码举报:打开微信小程序“宣法通”在局长信箱模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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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