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注销宣汉县胡家镇安佛洞石厂和宣汉县磊鑫采石厂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宣汉县胡家镇安佛洞石厂和宣汉县磊鑫采石厂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如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在采矿许可证注销后仍应履行。现予以公告。
附件:采矿许可证废止注销清单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
采矿许可证废止注销清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矿权类型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1 | 宣汉县胡家镇安佛洞石厂 | 采矿权 | C5117222010127120095817 | 2024年12月26日 |
2 | 宣汉县磊鑫采石厂 | 采矿权 | C5117222009047130015681 |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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